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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情大酒店辦婚宴押金1年沒退 經辦人員被拘留

    2015-11-24 20:38:52
    來源:信網
    作者:顧青青
    責任編輯:夜樓

    當事人交納的押金

    當事人交納的押金

    信網11月24日訊 2014年11月29日,青島市民李女士在青島海情大酒店舉行婚禮,原定20桌酒席,但最后退了兩桌,兩桌酒席加上一萬元的押金,酒店應退還給她16760元。但現在距離婚禮結束已經一年的時間了,李女士仍沒收到任何退款。對此,青島海情大酒店的田經理告訴信網(0532-80889431),收取李女士費用的工作人員薛先生目前已被相關部門調查,本月底前會主動跟李女士聯系,再次協商怎么解決。

    婚禮過去一年顧客卻沒收到退款

    李女士告訴信網,薛先生是海情大酒店的一位銷售人員,婚禮上所有事情都是由他經手,婚禮費用以及押金也都交給了這位薛先生。

    “當初我一共支付給酒店77600元,包括10000元押金和20桌酒席的費用?;槎Y當天,一共用了18桌酒席,所以酒店應該退還我2桌酒席以及押金16760元。”然而,距離婚禮結束已經過去了一年的時間,李女士仍舊沒有收到這筆退款。

    “我們找過酒店,但酒店稱他們只收到過押金的費用,酒席的費用并沒有收到,而且理應退還的押金也在婚禮之后被薛先生代領了。”對于酒店的說法,李女士表示無法接受:“如果酒店沒有收到酒席的費用,怎么會讓我在酒店舉行婚禮?而且未經客戶同意,酒店的工作人員就能隨意代領押金嗎?”

    海情大酒店稱本月底前退款

    更讓李女士無法接受的是,目前無法聯系到薛先生本人。“薛先生是海情大酒店的員工,代表的是海情大酒店,因為酒店的失職才會導致這樣的情況,因此我認為海情大酒店應該為薛先生的行為負責,承擔全部責任。”李女士要求酒店代薛先生退還16700元錢。

    對此,海情大酒店的經理田先生告訴信網,“此事現在已移交相關部門調查,不方便透露相關情況,因為現在薛先生已經被拘留,我們無法跟他核實情況。但在本月底前我們肯定會主動跟李女士聯系,再次協商。”

    此后,李女士再次給信網打來電話, “田經理答應11月30日之前,會派律師與薛先生核實情況,如情況屬實,將退還給我相關的費用。”

    律師:當事人可以起訴酒店

    隨后,信網針對此事咨詢了青島元鼎律師事務所的單正國律師。“目前首先要確定這名員工是否為海情大酒店的員工,如果他是酒店員工,那么根據刑法第271條,這名員工涉嫌職務侵占罪。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如果他不是海情大酒店的員工,屬于他自己的個人行為,那么根據刑法第266條, 此人涉嫌詐騙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至于被害人,我建議她走以下兩個途徑解決,其一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其二當事人如果有證據,可以聘請律師起訴酒店,并由律師出面申請向公安部門進行閱卷和查看筆錄核實情況,一旦核實就可以向有關責任人或公司提出返還剩余的錢,如果當事人與海情大酒店有簽訂合約,當事人就可以根據合約向海情大酒店提出償還。但具體情況還需要根據案情來決定。”

    對于此事的后續進展,信網將繼續關注。 信媒體記者 顧青青

    [來源:信網 編輯:夜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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