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4月18日訊 為持續提升執行工作質效,維護當事人勝訴權益,4月17日凌晨,李滄法院開展“藍色風暴”春雷集中執行行動。本次行動共拘傳被執行人8人,執結、和解案件7件,送拘3人,執行到位款項25.8萬元。
在李某某與曹某某承攬合同糾紛一案,經法院判決,曹某某應支付李某某報酬31995元及利息等費用。執行立案后,執行干警發現當事人雙方存在其他執行案件,兩人互負還款義務。因曹某某一直未露面,本次行動中,執行干警來到曹某某住處,經耐心釋法明理并與雙方當事人溝通,雙方同意由曹某某支付案款2.4萬元,曹某某當場履行,案件執行完畢。
皇甫某某與李某某合同糾紛一案中,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協議由李某某支付皇甫某某款項23.2萬元。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對李某某名下財產進行查控,但其名下暫無可供執行財產。今天凌晨,執行干警對李某某進行拘傳,敦促其履行義務。經過一上午工作,雙方當事人和解,劉某某當場支付案款2萬元,并就余款的履行達成協議。
執行工作是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李滄法院將常態化開展集中執行行動,在此告誡各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不要心存僥幸,任何逃避、對抗執行的行為都是徒勞,終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同時,提醒廣大申請執行人:積極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的行蹤和財產線索,配合法院工作,能更高效實現自身勝訴權益。(張少艾 趙彥閱)
[來源:信網 編輯:王榮]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