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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島出臺意見規范博士后站各類資助

    2015-10-08 13:10:11
    來源:青島日報
    責任編輯:尺素

    □青島日報/青報網記者 李莉莉

    本報訊 日前,市人社局出臺《關于<青島市博士后培養留青計劃實施意見 (試行)>的補充意見》,就博士后站申領建站資助、博士后各類資助申領發放等加以規范。

    《意見》要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動站)(以下簡稱博士后站)申領建站資助、站科研資助時,其招收博士后人員的研究方向,必須與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的學科方向、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事業單位主營業務一致。每個博士后站每年度只能申報一次科研資助,博士后站招收博士后人員進站,但未開展應用項目研究的,當年度不予發放科研資助。

    博士后人員在站期間,只能申領一次項目啟動金。博士后人員在站期間中途退站的,自辦理完退站手續起,不再享受青島市博士后資助政策。博士后人員在站期間身份轉為在職人員的,自身份變動當月起,不再享受生活補貼、住房補貼及安家補貼等相關待遇。

    關于申領安家補貼,《意見》明確,博士后人員(不含入站前已在青且在職人員)申領安家補貼,須在出站后1年內辦理完在青就業 (創業)、落戶手續,且須在出站后3年內按程序申領。安家補貼分兩年發放,第二年發放時,博士后人員仍須提交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發放。博士后人員在站時間超過3年的,不予發放安家補貼、創業補貼等資助?!兑庖姟愤€明確,博士后人員創業,是指博士后人員出站后,運用在站期間的研究項目或成果進行創業,博士后研究人員須為創辦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據了解,我市自2012年啟動博士后培養留青計劃,出臺了一攬子博士后招收和培養的扶持政策,包括對新設博士后站的單位給予30萬元的建站資助;對新進站的博士后承擔的應用研究項目,一次性給予5萬元的項目啟動資金;為在站博士后每人每年發放3萬元、總額不超過6萬元的生活補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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