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獲悉,2015年度我市居民醫保集中繳費工作將于本月20日結束,市人社部門再次提醒尚未繳費的居民抓緊時間辦理,市內三區居民在三區范圍內通過街保中心就近辦理參保繳費。
根據新出臺的 《青島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居民個人繳納的社會醫療保險費按年度收繳,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為下一年度居民社會醫療保險集中繳費期。符合參保條件未及時參保繳費或者中斷參保繳費的居民,須在下一年度集中繳費期內辦理參保。參保時,應當補繳自2015年1月1日起應由個人繳納的居民社會醫療保險費,并自繳費次月起按照規定享受居民醫保待遇,補繳期間不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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