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工信部加強輔助駕駛監管后 中汽協發文:已發布的輔助駕駛失實信息要澄清
海報新聞首席記者 陳嘉偉 報道
近日,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中國汽車工程學會聯合發布倡議,呼吁各企業切實履行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規范針對駕駛輔助功能的營銷宣傳行為,落實對用戶的告知義務。
隨著新能源汽車競爭進入下半場,行業競爭主線從“價格戰”轉為“智駕戰”。比亞迪、奇瑞、小鵬、零跑等眾多車企打出“智駕平權”口號,在更多價格區間車型標配輔助駕駛功能,打響智駕普及戰。但輔助駕駛“高歌猛進”的同時,相關事故尤其是近期發生的小米SU7事故等引發社會大范圍有關輔助駕駛的討論。
4月1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組織召開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準入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工作推進會。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主要汽車生產企業近60名代表參加會議。
會議強調,汽車生產企業要深刻領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準入、召回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的通知》要求,充分開展組合駕駛輔助測試驗證,明確系統功能邊界和安全響應措施,不得進行夸大和虛假宣傳,嚴格履行告知義務,切實擔負起生產一致性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切實提升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安全水平。
作為重要的行業協會,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中國汽車工程學會也發布倡議,呼吁企業規范輔助駕駛發展。兩大協會稱,中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近年快速發展,組合駕駛輔助系統進入規模化應用關鍵期。發出上述倡議是為了進一步引導企業強化自律意識,踐行質量承諾與安全責任,構建良性發展生態,推動組合駕駛輔助安全推廣應用。
兩大協會呼吁,規范營銷宣傳行為,企業應嚴格依據《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GB/T 40429—2021),杜絕虛假宣傳與過度營銷,避免使用模糊或誤導性表述,確保功能命名科學嚴謹,防止駕駛員誤用、濫用風險。對已發布的失實信息應及時澄清并整改,主動承擔企業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
海報新聞記者注意到,在《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中并沒有“智能駕駛”的表述,而是“駕駛輔助”或“組合駕駛輔助”?!镀囻{駛自動化分級》將駕駛自動化分為0到5級。0級定位“應急輔助”,1至2級是輔助駕駛,分別對應“部分駕駛輔助”和“組合駕駛輔助”。3至5級為自動駕駛,依次細分為“有條件自動駕駛”“高度自動駕駛”和“完全自動駕駛”。國標發布于2021年8月,從2022年3月起實施。
兩大協會還呼吁,企業應建立面向用戶的告知機制,全面告知駕駛員責任、系統基本信息、正確使用方式和應急處置方法等核心內容,確保用戶清晰認知駕駛輔助與自動駕駛的本質區別。
[來源:海報新聞 編輯:孫寶震]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