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記者從膠州交警大隊獲悉,該市兩名駕駛員因醉酒駕車發生死亡事故,被依法吊銷駕駛證,且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目前兩人已被提起公訴。
其中一名司機名叫黃某某。2016年初一天晚上,黃某某與幾個朋友聚會慶生,酒足飯飽后,黃某某駕小轎車載著4人由膠州中環路準備送朋友回家,與一輛客車發生猛烈碰撞,小轎車內3人當場死亡,1人經搶救無效當日死亡,黃某某也因傷勢過重被送進了重癥監護室。經測試,黃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48.7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負事故主要責任。目前黃某某因傷勢過重,仍在繼續治療。
(記者 鮑福玉 通訊員 于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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