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獲悉,省消協聯合省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于2014年10月至12月期間,開展電動自行車比較試驗。樣品基本涵蓋17家企業17個品牌20個品種。經實驗,有15個樣品部分項目檢測不符合標準,不符合率為75%。存在的主要問題為說明書要求、把立管靜負荷、最高車速不達標。其中,不乏雅迪、富士達、立馬等被消費者熟知的電動自行車品牌。
25%樣品超速降低安全性
報告顯示,5個樣品的最高車速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最高車速是反映電動自行車騎行性能的主要指標。”省消協張有文表示,國家標準規定該項指標應不大于20km/h,車速高于20km/h的電動自行車因其動能隨車速變大而增加導致制動距離增長,危及電動騎行者安全,同時也增加了對車架的沖擊強度,降低了其安全性能。記者查看列表發現,標稱“寶悅”牌的一款樣品最高車速檢測值超過國家標準54.5%。此外,三槍牌TDR-13Z、黑馬牌、小羚羊牌TDR189Z和瓏玥牌TDR1403Z存在最高車速項目不符合標準的問題。
40%樣品把易斷裂存隱患
報告指出,把立管靜負荷主要是考核把立管的強度。正常騎行時,把立管主要起到支撐人體上肢力量,控制方向的作用。國家標準規定在施加2000N的力,方向與把立管體的軸線成45度角,把立管不應斷裂。如該項指標不符合標準,可能導致在緊急制動時,方向失控,騎行者失去平衡,容易釀成事故。本次比較試驗共發現,阿米尼牌TDR7037Z、 富 士 達 牌 TDR69Z、 寶 島TDR1439Z等8個品牌的樣品不符合標準。據介紹,導致這一問題的原因是部分廠商為了爭奪市場通過偷工減料的方式降低成本,導致把立管壁厚不達標。
電動自行車并非越貴越好
“并不是價格越高的產品質量越好。”張有文表示,本次比較試驗數據顯示,售價1500元以下的樣品,符合率為40%;1500元至2000元的樣品,符合率為0;2000元以上的樣品,符合率為75%。省消協建議消費者,挑選電動自行車時,消費者應注重查看所選車型的生產許可證、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是否齊全有效,廠家名稱及地址標識是否清楚;查看外觀是否完好,打開電源鎖,查看燈光、喇叭、電機、剎把等使用是否正常。有條件的應進行試騎,感受車輛的起步、加速、行駛、轉彎是否平穩順暢,操縱是否靈活,腳踩騎行是否輕便,剎車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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