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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島印象山更換裝修建材 開發商稱樣板房非標準

    2015-05-12 16:24:23
    來源:青島財經日報
    責任編輯:亞麥

    案例:瓷磚的價位從市場價600元標準降到了100元,大理石品牌、顏色、拼花全不一樣了;門套材質從大理石換成了木頭的,衛生間的水龍頭和花灑,原來承諾的品牌是科勒,現在也都換了……,青島印象山業主反應,說好的精裝房與樣板間標準大相徑庭,據該業主介紹,此前在青島印象山售樓處樣板間外,有寫著“精裝修標準”的展示牌,上面詳細標明了裝修建材的品牌和價格。而在與開發商交涉過程中,開發商以“樣板間標準不是交付標準,一切以合同為準”的答復,讓業主很無語。

    應對策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開發商宣傳不實應當承擔法律責任,但是,購房者也不能因為開發商美麗的廣告宣傳而輕易決定是否購房。由于目前房地產虛假廣告普遍存在取證難的問題,廣大購房者在對房地產廣告中的內容有疑問時,一定要向開發商核實確定并將開發商的承諾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使其成為合同內容的一部分,在開發商不能兌現承諾的相關內容時可以追求開發商的違約責任。除此之外,如遇到虛假廣告,購房者可以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機關進行投訴,由相關的職能部門對開發商作出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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