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網站22日下午發布一項意見,事關山東全省9700多萬人!
其中提到了很多有關收入、住房、教育等等各方面的政策。
這項意見的全稱,叫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運用綜合政策措施支持擴大消費的意見》。
有關住房:
深化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
1.完善住房補貼制度。
2.嚴禁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以單位名義建設或團購住房。
3.對未享受過房改政策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建立無房職工一次性補償和無房職工長效補貼機制。
4.允許農村中小學教師和鄉鎮衛生院醫護人員購買周轉住房(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的邊遠艱苦地區農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項目和鄉鎮衛生院周轉宿舍除外),允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為引進人才購租商品住房。
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1.完善公共租賃住房政策,大力推進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補助改革,建立購租并舉、以補為主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制度。
2.逐步降低公共租賃住房實物提供的比重,對城鎮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賃轉向以貨幣化補貼為主。
3.支持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通過房產租賃市場承租住房,政府對符合條件的家庭給予定額租賃補貼。
4.完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補貼制度,結合市場租金水平和保障對象實際情況,合理確定租賃補貼標準。
5.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逐步將符合條件的非戶籍困難家庭納入公租房保障范圍。鼓勵收購庫存商品住房作為公租房。
積極推進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
1.積極推進棚戶區改造,鼓勵棚戶區改造采取貨幣化安置方式。
2.各地新啟動的棚改項目總體上貨幣化安置比例不得低于50%,商品房庫存較多、消化周期較長的市、縣(市、區)原則上應全部采用貨幣化安置。
3.推動實施政府購買棚改服務政策,創新棚改服務提供方式,各市、縣(市、區)要將政府購買棚改服務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4.進一步落實財政獎勵政策,引導棚改居民選購合適的商品房。
5.各地對選擇貨幣化安置的棚改居民,可額外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對選用存量商品住房安置的獎勵標準,要適當高于選用現金支付方式的獎勵標準。
加快實施老舊小區綜合整治改造
1.要加快改進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切實提高使用便利性。
2.按照“政府組織、試點先行、財政獎補、逐步推開”的原則,采用“住戶拿一點、財政補一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適當補償”的多方出資方式,每個市、縣(市、區)先選擇有條件的小區或部分樓棟開展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試點。
3.所需財政補助資金主要由市、縣(市、區)落實,省級財政給予獎補。
4.有序擴大物業管理覆蓋面,2016-2020年,市、縣(市、區)財政按照每月每平方米0.2-0.4元的標準,對接管老舊小區的骨干物業企業給予專項補助。
用足用活住房公積金政策
1.支持繳存職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普通自住住房物業費和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簡化辦理手續,有條件的城市可開展裝修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
2.開展商業貸款公積金利差貼息和住房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實行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異地貸款。
3.全面開展沖抵還貸業務,減輕貸款人還款壓力。
4.按照低門檻、廣覆蓋的原則,將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工作穩定的農民工和高校畢業生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滿足進城新市民的住房消費需求。
落實房地產稅收優惠政策
1.落實國家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個人出租住房的,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個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2017年年底前免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租在實施營改增試點前取得的不動產,允許選擇適用簡易計稅辦法;對個人出租住房所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對房地產中介機構提供住房租賃經紀代理服務,適用6%增值稅稅率。
2.落實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增值稅優惠政策,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不區分普通、非普通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稅。
3.將個人購買住房契稅優惠范圍由家庭唯一住房,擴大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降低剛需和改善性住房的購房成本,引導住房需求全面釋放。
有關教育:
改善各類學校辦學條件
1.省財政加大對各地解決大班額問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建設費用獎補力度,并充分利用政策性貸款資金,開展解決城鎮普通中小學大班額問題項目融資工作,引導各地加強教育基礎設施和教師隊伍建設,著力增加教育資源。
2.支持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全面改薄”,全面改善薄弱學?;巨k學條件。
3.支持各地在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短缺的城鄉社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聚集地、留守兒童集中地,新建、改建、擴建幼兒園。
4.支持企事業單位、街道興辦幼兒園。
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1.進一步完善教育經費分配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支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2.自2016年起,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和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基準定額。
3.省財政對城市義務教育學校由只補助免雜費資金,調整為按基準定額補助公用經費,并將城市學生(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納入免費教科書和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范圍。
4.省財政加大對縣級義務教育經費支持力度。
支持社會力量興辦教育
1省財政支持民辦幼兒園發展,以獎補方式引導各地創新政策措施,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民辦幼兒園,鼓勵民辦幼兒園為社會提供普惠性服務。
2.對社會力量投資興辦中小學給予多種形式支持,政府可以核撥生均教育經費,可以負擔部分教師工資,可以統一購買服務。
3.實施民辦本科高校優勢特色專業支持計劃,引導民辦高校提高教學質量。
4.對辦學成效顯著、為社會培養高素質人才數量較多的民辦院校給予獎勵。
5.對民辦托兒所、幼兒園符合規定的收入,以及從事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收入,免征增值稅。
6.社會力量舉辦的教育機構,符合規定條件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權屬用于教學的,免征契稅。
有關收入和社會保障:
下好收入分配這盤大棋
1.規范初次分配,加大再分配調節力度,持續較快增加城鄉居民收入。
2.完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適時發布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企業工資指導線,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健全企業工資水平決定機制、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引導企業合理增加職工工資。
3.健全農民收入增長支持政策,通過發展二三產業、轉移就業、集體產權改革等措施,增加農民非農產業收入、工資性收入、財產性收入。
4.從2016年7月1日起,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5元提高到不低于100元。
5.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穩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制度改革,規范獎勵性、改革性補貼。
6.加大省對下轉移支付力度,推動基層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及養老保險改革政策,逐步提高基層工資待遇水平,增強消費能力。
同工同酬有說道
1.機關事業單位使用未納入正式職工管理的人員,應按照同工同酬分配原則和單位實際建立健全勞動報酬分配辦法。
2.未納入正式職工管理的人員與本單位同性質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如本單位無同性質勞動者的,應參照當地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做到同工同酬。
3.企業吸納農民工就業,應打破身份界限,與本企業同崗位職工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制度和分配辦法,享受相同的福利待遇。
為支持“群體就業創業”發紅包
1.全面落實稅費減免政策,鼓勵持《就業創業證》人員、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等重點群體自主創業,支持企業吸納相關重點就業群體就業,提高重點就業群體收入水平和消費能力。
2.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城鎮各類用人單位,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3.每年遴選不少于10個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每個基地給予不低于800萬元的財政補助,打造創業創新平臺,推動創業帶動就業。
完善社會保障制度
1.按照精算平衡原則,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健全合理兼顧各類人員的社會保障待遇確定和正常調整機制,穩定居民消費預期。
2.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府補助標準,落實醫保精準扶貧濟困保障政策,探索建立職工大病保險制度,擴大職工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大力推進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合理控制醫療費用增長,穩步提高醫療保障水平。
3.規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養老機構、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的醫療和護理服務項目,將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減輕城鄉居民就醫費用負擔。
有關其他方面:
支持文化體育消費
1.增加文化產品有效供給。
2.積極開展系列文化消費優惠活動。
3.大力促進體育消費。
支持升級旅游休閑消費
1.推動旅游基礎設施升級擴容。
2.大力發展鄉村旅游。
3.做大做強旅游市場。
4.完善和落實離境退稅政策。
支持促進健康養老家政消費
1.加快豐富醫療衛生資源。
2.擴大養老服務有效供給。
3.促進家政服務業發展。
支持擴大信息消費
1.全面實施“互聯網+消費”工程。
2.促進軟件產品和服務消費。
3.引導境外消費回流。
支持促進綠色消費
1.完善綠色采購制度。
2.實施“工業綠動力”提升工程。
3.推廣節能與新能源汽車。
4.推動節能環保低碳循環經濟發展。
5.引導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
支持促進農村消費
1.加快發展農村電子商務。
2.提高農村低收入人群收入。
3.改善農村居民生活條件。
支持改善消費環境
1.培育農產品市場。
2.深入開展消費品工業“三品”行動。
3.大力改善消費物流條件。
4.積極培育發展消費金融組織和消費類社會組織。
5.強化消費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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