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在即,多家國際酒店集團以“營改增”為名進行漲價,引發社會各層面對“營改增”的誤解。國家旅游局和中國旅游飯店業協會新聞發言人28日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酒店不能以 “營改增”為由借機漲價。
國家旅游局和中國旅游飯店業協會新聞發言人說,5月1日新一輪“營改增”將實施,旅游市場也將進入旺季。包括飯店業在內的各類旅游企業要在住宿、餐飲、休閑等各環節服務中保障好消費者權益,提高游客滿意度。
改繳增值稅后,對飯店來說,稅負是升了還是降了?中國旅游飯店業協會有關負責人指出,改征增值稅后,飯店業的納稅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年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下的飯店,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與原先5%的營業稅稅率相比,其稅收負擔直接下降約40%。第二類是年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上的飯店,這部分企業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稅率直觀上提高了1%,但飯店的水、電、燃氣、消耗性日用品以及固定資產、房屋裝修及維護費用、其他外包服務等可按規定抵扣所含的增值稅。在納稅過程中合法取得增值稅發票抵扣之后,飯店的稅收負擔不應該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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